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出入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要害场所值班人员为本岗位管理人员,负责要害场所管理的监督,有权制止非工作人员入。2.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和维修人员可以自由出入要害场所,不用登记。3.矿领导和有关检查人员可以自由出入要害场所。4.上级领导检查或外单位参观,必须有矿有关人员陪同方可入。5.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要害场所,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应提前与调度联系,同意后方可入。6.非工作人员无故进入要害场所,值班人员不制止或不向调度室汇报,罚当事人 50 元/次。7.值班人员对出入要害场所人员必须进行登记。设备管理制度1.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监督检查。2.设备的购置,由机电科选型编制计划,供应部门采购,经机电科检查验收后,方可入库使用。3.维修后的设备必须经机电科检测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4.防爆电器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验收。5.需要使用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验收。6.各使用设备单位负责所用设备的保管、维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负责设备的运输、回撤、损坏设备应赔偿。7.机电设备的报废应经机电科鉴定后方可打报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矿用所有设备大型改造更新一般在节假日放假期间,如平常急需检修更换,有机电科写出计划报矿主观部门批准方可进行。2.除正常检修外其它时间每月均为一天。(1)检修设备所需要的配件以修旧为主,确有困难者,方可交旧换新,检修过程中如有零件丢件,损失(部分设备扣除损耗率外)由检修工负责。(2)需停电、停产检修的设备,机电应在月底前后,检修项目与检修时间由矿主管矿长审批,由生产调度室安排检修时间。(3)停电检修前,矿上要通知有关单位,作好停电、停水、停风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各单位领导要详细检查准备情况,发现问题与时汇报,否则一切后果由单位负责人承担。干部上岗检查制度1.矿领导每月组织对本岗位三次安全检查,机电科每月组织对本岗位三次安全检查。2.机电正、副科长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岗位上岗检查,夜间检查不得少于 6 次。3.主管各井的修理工每天对本岗位的检查或指导不得少于一次。4.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一律填写记录,并填写检查时间和,在班人员必须签名。5.对查出的问题与时处理,并与时汇报。6.严格制度,不徇私情,更不得违章指挥。井下变电所配电工巡回检查检修制度1.配电工每小时对变电所的设备、电缆进行一次巡回检查。2.巡回检查检修的容:设备的外观、紧固螺丝、仪表指示、防爆性能、运行声音、湿度、充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