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估价课程简要介绍1
询价、估价和报价询价--获得材料、设备、劳务、分包等的市场价格的方法和工作,是估价的基础
估价--完成工程所需要支出的费用的估量,是报价的基础
报价--向招标单位提出的承包价格,是在估价基础上做出的决策
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 269 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 1 条 名词定义 1
12 合同价款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3 追加合同价款 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4 费用 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 18 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3 条 国家实行并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
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系部门,根据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系部门,根据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第 18 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进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