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总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草)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我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的预算管理,提高总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部约束机制,确保总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公司下属各营运公司、修理厂等生产辅助后勤保障部门、各经营实体、各职能部门均纳入全面预算管理畴,并严格根据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章 全面预算管理的容第三条总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总公司经营进展目标,对一定时期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经营成果与其分配等资金运作所作的具体安排,是利用预算对总公司部各单位、各部门的各种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总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其基本容包括:财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
第四条 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根据经营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与其他支出预算,以具体金额反映与企业现金收支、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预算、包车业务收入预算、主营业务成本预算、管理(间接)费用预算、财务费用预算、其他业务预算、利润预算、投资收益预算、营业外收支预算等
第五条 资本预算是总公司在预算期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资产负债预算、融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六条 筹资预算是总公司在预算期需要新借入的长短期借款、对原有借款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总公司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期初借款余额与利率等编制
第七条 总公司全面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进展规划,以财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为基础,以最佳成本为努力方向,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八条 总公司将全面预算作为制定、落实部经济责任制的依据
全面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分析、监督考核与改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