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旅行社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总则为客观评价各单位、个人工作业绩,激励各单位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市场份额、降低运营成本,完成公司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2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公司所有员工,各岗位人员适用不同的考核办法。2.1 行政人员行政人员指公司综合管理部干部员工与各部门、各分社人事行政助理。2.2 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指计划财务部干部员工与派驻各分社财务工作人员。2.3 业务人员业务人员指各分社,含旅游业务的干部员工,包括总经理3.5 考核结果运用3.5.1 考核结果与个人奖金挂钩 个人奖金应发额度=个人奖金基数*考核分数/100*100%3.5.2 考核结果与奖惩管理挂钩3.5.2.1 行政人员个人连续 3 个月考核成绩达到 100 分,奖励人民币 200 元;连续 6 个月考核成绩达到 100 分,奖励人民币 500 元;整年度考核成绩达到 100 分,可颁发年终奖。3.5.2.2 行政人员连续 3 个月考核成绩低于 80 分,将被视为“不能胜任工作”进行调岗;调岗后连续 3 个月考核成绩低于 80 分,再次被视为“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3.5.2.3 年度考核成绩与年终奖挂钩。 4.考核周期业务人员以季度为考核周期,在每季度第一个月 15 日前完成上季度考核结果统计,并于 3个工作日上报总社综合管理部备案;年度考核成绩取季度考核成绩平均值。5.2 考核指标 见附件 15.3 考核组织业务人员考核由分社人事行政人员组织并负责统计考核结果。各项生产数据以财务数据为准,考核结果需经财务审核。考核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定。5.4 考核结果业务人员每月基础分值为 100 分,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得出每月考核分数。5.5 考核结果运用5.5.1 考核结果与个人奖金挂钩业务人员季度奖金应发额度=个人季度奖金基数*考核分数/100*100%5.5.2 考核结果与奖惩管理挂钩5.5.2.1 业务人员连续 2 个季度考核成绩低于 100 分,将被视为“不能胜任工作”进行调岗;调岗后连续 2 个季度考核成绩低于 100 分,再次被视为“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5.5.2.2 年度考核成绩与年终奖挂钩。6 试用人员考核6.1 试用人员不参加考核。6.2 试用期合格转正后的员工,在 2 个月额定任务量,做虚拟考核,考核成绩不作为奖金发放依据,在此期间奖金按 80%比例发放。7 考核结果申述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填写考核申述表(详见附件 3,提请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所在部门负责人最终裁定申述结果。8 附则9.1 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