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都格乡保兴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器材检查、维修、使用管理制度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全设备设专人管理、检查、校验和维修,建立健全各种岗位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设备使用管理、检查、维护责任到人
二、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三、设备的检查、检测和维修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检查、检测和维修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四、设备要严格执行定期检查检验和维修,其日常检查、维护由使用单位根据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完好标准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确保性能良好、保护系统完善可靠和管理牌板齐全,并对维护、保养、检测的有关情况作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
严禁安全设备带病运转或使用
五、职能管理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分管业务的安全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时纠正和处理,确保其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
六、职能管理部门要根据设备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规程规定,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安全设备、器材的性能进行试验或检测,并建立技术档案,保证使用安全
七、职能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要与时编制设备的购置计划,参加安全设备、器材的选型、配套与技术改造工作
八、煤矿设备器材的选型、配套与技术改造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具备煤矿安全标志等证件
九、有防爆要求的安全设备、器材要杜绝失爆
十、设备、器材的采购要由职能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严把安全、质量关
十一、检修的设备要由职能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
本单位不能检查、检验、维修的设备,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或维修
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
十二、备用的设备与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要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