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 2 0 2 4 年 版 )招标项目名称:霞浦县游泳馆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招 标 编 号:卓知 [2024] 招第 NDX003-3 号 招标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魏建灵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郑开锋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4 年 8 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4 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4 年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4 年版)作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 1 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 2 章投标须知、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5 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 6 章招标图纸、第 7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根据《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