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书致:xx 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1.在讨论了沈阳至丹东高速公路五龙背至南芬段工程项目十八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含第 1 号至第 号修改书),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同意按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价,或根据上述招标文件的规定核实并确定的另一金额,并遵照招标文件有关支付规定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
2.假如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通知书后,在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开工期内开工,并在 15 个月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该工期从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3.假如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根据你单位认可的条件,以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担保
4.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120 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
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书或你单位接到的其他任何投标书
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7.随同本投标书,我们出具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担保
假如我们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担保金,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 姓名: 签字: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证人姓名: 证人所在单位及地址: 证人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二、投标报价修正书致:xx 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在进一步讨论了合同段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技术法律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修改书后,我方(即下面的签署人)表示同意从原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