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立法回应形象权法律制度构建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形象权的保护期限;形象权的侵权与救济;结束语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形象是指表现人的思想或感情活动的具体“形状相貌”、形象权在我国的讨论尚处于初始阶段,目前学者对形象权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还刚刚起步、形象权在本质上是一种财产权,与知识产权一样应有保护期限的设定、关于形象权的期间,可考虑为权利人有生之年加死后 50 年、形象权的侵权、形象权的保护对象是指真实人物的各种形象确定因素、形象权属于新型知识产权中的一种、形象权的救济、形象权的救济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两种、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应考虑被告的主观上有无过错、在市场价值与非法所得不易确定时,法院可以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形象的公平的市场价值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在我国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体系中,没有关于形象权的明确规定,本文提出构建我国法上形象权制度的思路,对形象权的侵权、救济问题进行了分析,系统提出了形象权的侵权要件和救济方式、赔偿方法。 关键词:形象权基本内容权利保护 形象是指表现人的思想或感情活动的具体“形状相貌”,或是指文学艺术作品中作为“社会生活描写对象”的虚构人物形象或其他生命形象。所谓形象权,是指将蕴含商业信誉、能够产生大众需求的知名形象进行商业性使用并享有利益的权利。作为形象权的保护对象形象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是真实人物形象,即自然人在公众面前表现其个性特征的人格标识。二是虚构角色形象,即制造性作品中塑造的具有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虚构角色包括两种:一种是文学作品中的角色形象。即通过小说、故事等作品的语言进行描述来表现人物的典型特征;另一种是艺术作品中的角色形象。 形象权在我国的讨论尚处于初始阶段,目前学者对形象权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还刚刚起步,对形象权的定义、性质、内涵等内容的界定还相当混乱。而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形象权侵权纠纷的案件日益增多,因此在司法领域中存在着诸多困惑。实践表明,民事立法及司法应及早对形象权法律制度做出回应。为此,笔者提出了下列构建形象权制度的思路。 一、形象权的保护期限 形象权在本质上是一种财产权,与知识产权一样应有保护期限的设定。而且形象权是在平衡知名人物经济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应对形象权的保护设定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认为,形象权的保护期限及于权利人终身及死后几十年。至于具体的延续期限在理论界和司法界还存在很大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