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诉处理实施办法_第1页
1/11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诉处理实施办法_第2页
2/11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诉处理实施办法_第3页
3/11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11 号令)等法律、法规与有关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围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异议与投诉、受理与处理活动。第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的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政监督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监管权限,受理和处理招标投标投诉,对招标投标的异议处理进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入投诉受理期限。第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异议、投诉受理的机构与其、 、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同时在招标文件中告知投标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法定的时限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第六条 异议、投诉的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效率原则,在法定的期限作出处理决定,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第七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应当依法处理异议,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第二章 异议的提出与处理第八条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一)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二)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其中对采纳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发包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 日前提出;(三)对资格预审不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预审未入围结果公示期提出;(四)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五)对评标结果...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