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四川省泸州市国家税务局多联式中央空调系统”公开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各投标供应商:我中心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组织对“四川省泸州市国家税务局多联式中央空调系统”项目(编号:LZZFCG2024002)进行标前答疑,现将答疑过程中涉及招标文件需要修改的内容通知如下:1、将招标文件第 47 页第 2
1 项修改为:“2
1 1 层至 2 层空调室外机布置在三楼平台,8 层至 18 层空调室外机分别布置在各层楼正立面的两个室内空调预留位置,如不能满足需要,可增设在各楼层右面阳台位置(但不能影响消防通道的使用),假如本层的位置不能满足需要,允许跨楼层设置室外主机
管道通过管道井引入或通过放置室外机的楼板穿过”
2、将招标文件第 47 页第 2
4 项修改为:“2
4 新风系统的要求:每层设独立新风系统,新风机为独立新风机组,其中一层办税大厅、二层会议室建议采纳全热交换器,新风量按 30m3/人
h 考虑,8 层至 18 层原则上按 50 人计算(一层办税大厅按 150 人、二层大会议室按 200 人、二层小会议室按 30 人、十二层电教室按 60 人、十四层会议室按 30 人、十五层会议室按 70 人计算)
新风机布置必须与内部装饰相配合
”3、将招标文件第 47 页第 2
5 项修改为:“2
5 制冷剂为环保冷媒 R410a”
4、将招标文件第 47 页第 2
6 项修改为:“2
6 室内机采纳与内部装饰相配合的出风方式,天棚吊顶的,均安装在吊顶内
”5、将招标文件第 53 页第 3
6、将招标文件第 53 页第 3
4 项修改为:“3
4 室内机必要时应配有提升水泵排出冷凝水,冷凝水的排放应流畅,无溢出、无渗漏,便于集中排水”
7、将招标文件第 53 页第 3
7 项修改为:“3
7 室外机在保证一定风量、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