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浅议婚前财产约定制度 婚姻家庭法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马克思尽管可以认为在发生性关系时的欢乐是婚姻的目的,但是婚约并不能据此而成为一种专横的意志,它是依据人性法则而产生其必要性的一种契约。——康德容提要:本文从实例和现状出发,以婚前财产协议为讨论对象,以尊重契约自由和遵循法治为原则,突破传统婚姻法理论,将婚姻法与经济学的某些原理结合在一起,系统地论述了婚前财产协议的社会价值,提出了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部分设想,以供参考。 一、引言 案例 1.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被称为全国财产分割标的最大的一起离婚案——宏鸣火锅老板钟鸣、胡海英夫妇离婚案曾轰动一时:胡海英 1997 年 6 月与钟鸣结婚,婚后与丈夫共同创业,正当事业如日中天时,因感情破裂,胡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钟鸣断然拒绝了胡海英分割财产的要求,称自己不仅没有任何财产,反而欠下巨额债务。原来在诉讼期间,已经擅自变更饭店、企业、房产、车辆的产权。 案例 2. 据报道,“外星人” 巴西球员罗纳尔多在婚前与其未婚妻多明格签定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由于这位球星的个人财产估量有 8000 万美元,假如不签定一份协议,那将来一旦两人离婚,罗纳尔多的财产将立即被多明格占去一半。而作为明星的罗纳尔多,将来离婚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大了。这份协议将在两人的婚姻破裂之后生效。 现状:最近,全国妇联对我国 10 个省(自治区)、市的 4000 名群众进行了“婚前双方财产是否有必要公证”的大型民意调查,调查对象 48.1%为男性,51.9%为女性,大体符合我国人口的性别比例,调查对象的地域、收入、年龄和婚姻状况构成也基本符合我国人口分布。此次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人对婚前财产公证意见分歧很大,持支持态度的占 42.6%,持反对意见的占 57.4%.有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自 1979 年到 1999年的 20 年间,全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平均每年递增 9.08%;仅 1999 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就达 119.9万件。据了解,这些离婚案中多数涉与财产纠纷。 笔者认为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如此之多,这与夫妻双方没有就财产问题作出约定有很大的关系,而婚前财产协议作为夫妻财产约定的重要方式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同时也引起了法学界的高度重视。下面笔者将就婚前财产协议问题浅谈一下自己的拙见。 二、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 婚前财产协议是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财产和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