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国际刑法的根基 本文 人道的本质就是尊重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包括人的生存需要、人的尊严需要、人的幸福追求需要,这是人类应当共同遵循的普世价值,是人类社会需要通过互相协助而图谋共存和进展之后的一种必定选择,也是国家权力在动用刑罚的时候的基本道德操守和底线。/英明的立法者预防罪行是为了避开被迫惩处罪行。但是他预防的办法不是限制权利的范围,而是给权利以肯定的活动范围,这样来消除每一个权利要求中的否定方面。要是国家在这方面不够仁慈、富裕和慷慨,那么,无论如何,立法者要肩负起责无旁贷的义务不把那种由环境造成的过错变成犯罪,他应该以最伟大的人道精神把这一切当作社会混乱来纠正。0º 长期以来,在权力作用的过程中,权力存在的个性化或者个别化往往倾向于转换成一种集体的仇视和憎恨,而意识形态加速了美好与丑恶的分化,并且为铲除那些所谓丑恶的行为进行了准备,我们所得到的只是建立在恐惧之上的乌托邦。但是今日,在人类社会日益重视人道主义的情形之下,这种伪装的公正日益被揭破,人道主义的要求使得权力不能再以传统公正的名义或压力来对抗人道主义精神的兴起,这是通过刑事手段捍卫人道主义的基本理论背景,也是国际刑法成长的基础。人道原则转换成为对于权力自我的约束,这是人道主义在国际刑法领域成长的基本原因。 一、人道主义法的进展催生了反人道主义犯罪的法治化 人道主义法制的进展最初就是和战争、杀伐相联系的,更具体地说,人道主义法制的形成是和亨利#杜南这个名字密切关联的。亨利#杜南先生是红十字运动的始创人,1862 年其完成 5 索尔弗里诺回忆录 6 一书并付诸出版,书中对 1859 年索尔弗里诺战役的残酷战况进行了记录,提出两项呼吁:(1)各国在和平常期应该建立民间性质的在战争状态下救助伤员的组织;(2)国家之间应该以公约的方式保证这些中立的救助机构能够在战争状态下实施这些救助。1863 年 2 月 9日,在日内瓦公益会内成立了一个名叫/伤兵抢救国际委员会 0 的团体,即人们通常所称的/五人委员会 0,开始逐步推动亨利#杜南主张的落实,该委员会就是后来的国际红十字会的前身。此后在战争法领域,人道主义迈出了更为坚实的步伐。其后近一百年时间内形成的四部关于人道主义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构成了基本的国际人道主义渊源。¹然而法律毕竟是一种带有强制力的或者说是以惩处性作为强制力的法律规范,缺乏惩处就缺乏强制。由于缺乏制裁的现实性,GeorgSchwarzenberger 曾对国际公约发出了愤世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