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徽地质爆破工程有限公司2024 年元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安全管理目标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六章 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管内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项目施工生产有序开展,构建“绿色工程、精品工程、安全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管内各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以人为本,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落到岗位、落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必须做到仔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实施安全风险管理,推行程序依法合规、环境健康安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三条 公司作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对管内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管理责任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施管理
第四条 项目部应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到位,按队和公司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施工措施费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管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目标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一)杜绝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二)杜绝较大及以上等级火灾爆炸事故;(三)杜绝因建设工程引起的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四)遏制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五)遏制因建设工程引起的一般爆破安全事故;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七条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主管生产和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任常务副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任副主任,公司各部门、建设指挥部、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下设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