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1、公司按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录用员工。2、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得到公平对待,如申请公司职位的员工在本公司中有亲戚或正在交往的朋友,应在入职前向公司声明。3、员工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以与员工的表现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员工完成试用期前十天,行政部会与员工所在部门一起对员工进行试用期绩效表现评估,并请公司管理层审批。如通过试用期绩效表现评估,行政部会发给员工正式聘用通知;如未能通过试用期绩效表现评估,行政部会通过员工延长试用期或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试用期表现评估表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4、行政部负责为每一位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员工入职时需提供以下详细资料与信息: 入职时间、家庭住址、联系人、住址与,入职时的职位申请表、41 寸彩色相片、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原件(公司保留复印件)、原件(公司保留复印件)、正规医院体检报告(入职的体检费用由员工本人支付)。 人事档案属公司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员工个人信息只有经过员工授权才可公开。员工个人档案中个人资料如有任何更改,员工必须与时书面通知行政部,以作更正。 5、资信调查 在员工入职之前或试用期经员工授权,公司保留在入职前对员工进行资历与信用调查的权利。如发现员工所填写的资料不真实,公司保留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的权利。6、劳动合同 每一位入职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会列明工作岗位或职位、工作职责、薪酬福利待遇,以与其它要遵守的制度与操守等。合同一式二份,公司与员工各留一份。此外,员工手册也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接受后,列入劳动合同的附件。 除公司特别安排外,公司与每位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由公司或员工届时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如不再续签,双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员工手册 一:聘用条件 1、员工聘任概由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含补充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成为正式员工。 2、除公司特别安排外,试用期为三个月;公司如认为员工表现未符标准,可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于试用期,员工欲终止合约,须七天前书面通知行政部。 3、除公司特别安排外,于试用期满与成为正式员工后,员工欲终止合约时,必须于一个月前书面通知。 4、员工因犯刑事案件、出卖公司资料、行为不实、违反劳动合同,或严重失职,公司可即时予以无偿解雇,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