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员工基础培训资料(市渝北区物业服务手册)前 言 随着渝北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化,物业管理服务区域不断扩大,业主对物业服务也呈现多层次需求,物业服务规程度、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识等多种因素导致各 种矛盾纠纷也日益突出,物业管理服务已成为城市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地化解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打造美好家园,建立 和谐社会是需要业主和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解决的课题。为了更加有效的指导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明晰各方权、责、利关系,履行各自承担的义务和责 任,方便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与时有效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渝北区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协会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城乡规划 法》、《市城乡规划条例》、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部 《住宅室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市建筑管理条例》、《市主城区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主城区建筑整治工作中有关建(构)筑 物认定查处问题的复函》、《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吸取多年来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组织物业行业 专家结合渝北区实际编制了《市渝北区物业服务管理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手册》),现印发到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小区业主,供大家在涉与物业 服务管理工作中参考。《手册》虽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由于物业管理涉与众多法律法规和政策,也涉与多个部门的职能职责,我们在编写当中,难免还存 在没有提到的问题以与不妥当的地方,敬请在使用过程中提出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市渝北区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协会 一、基础概念 1、什么是物业? 答:指房屋与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如:住宅、商业门面、小区道路、园林绿化 、车库车位、娱乐设施、地上地下管网、消防设施、监控设施设备等等均属物业。 2、什么是物业服务企业? 答:指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业。物业企业是根据市场经济法则参加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3、什么是业主? 答:业主是指物业小区管理围房地产权证载明或者其他法定文件确定的物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