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综述]一、背景情况介绍 自建国以来,中国模仿前联的模式搞的是计划经济与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国家所有制,国有经济涉足并控制着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虽经改革开放 20 多年的努力,其负面影响与表现仍然十分突出:一是经济结构不合理,二是国有企业效率低下。对于前一个问题,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并且“已经进入必须通过结构调整才能促进经济进展的”阶段,主要任务是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高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水平与效益;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促进地区经济协调进展;逐步推动城镇化,努力实现城乡经济良性互动;着力解决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进展。而对于第二个问题,即国有企业效力低下的问题,除了《十五计划纲要》有具体的措施外,中共中央专门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进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和结构的调整,明确指出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针对当前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整体素养不高,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的现状,《决定》大胆提出了“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战略方针,界定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为“三种行业两类企业”,即涉与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与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而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将逐渐淡出。所有这一切的实现,都离不开一个关键性的措施:建立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二、法人治理结构的容 许多人将法人治理结构理解为“治理法人结构”,这是不准确的,简单地说,法人治理结构是制度和规划,而治理法人结构是方法和手段。我们都知道,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而法人治理结构则是公司制度的核心。它是指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并形成相互分权制蘅体系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安排的总称。 在现代公司制度下,企业是这样形成并运作的:首先由不同的投资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将资产投入拟设立的企业,拟设立的企业在得到投资并办理手续后成立,投资人失去了对各自财产的直接支配权而成为企业的股东。接着,会成立又各股东代表组成的董事会(这里不包括独立董事)来接手管理股东的投资即法人财产。但是董事会又不可能有精力操办企业的具体经营业务,于是就将日常经营管理权让渡给经理层。这样,就形成了股东、董事和经理层三个厉害关系主体,虽然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