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DB33/T379
1-2024)1 范围 DB33/T 379 的本部分明确了公益林建设的主要术语、对象;规定了公益林建设程序、内容、类型、重点、分区和建设区域划定、保护等级划分,并提出了公益林成林标准和建设质量评价标准,以及公益林利用的指导性、原则性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全省公益林建设与经营管理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 2084-2024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公益林 non-commercial forest(NCF) 又称生态公益林,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存种质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公益性、社会性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2 公益林建设 NCF construction 根据一定建设程序与建设标准,对现有公益林和规划用于公益林的土地进行营造、经营和管理的过程
3 公益林建设工程 NCF construction project 利用林学、生态学和生态系统控制工程学原理,按基本建设工程的要求组织规划、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的公益林建设项目,包括公益林的营造、经营和管理,以及林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 特别保护地区 special protected area 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的区域
实行严格保护,完全保持自然状态,长期全面封禁,不应开展一切生产经营等人为干扰活动
5 重点保护地区 key protected area 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和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区域
实行全面封禁或定期全面封禁,严格限制采伐、开垦、放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