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除绩效管理、培训管理另行规定外,其它方面以本制度为执行依据。三、本制度适用于市精创超纤皮革所有员工。第二章 员工招聘管理1、员工招聘的申请与审批条件① 公司用人部门根据本围的岗位(人员)计划,与实际的上岗不满足情况书面提出“员工招聘申请单”,经上级审核,和公司领导批准后交人事部门招聘;② 原则上公司领导不批准未经审核的招聘申请单,同时,人事部门不得受理未经批准的招聘申请单;③ 不经过人事部门经办,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招聘员工,否则招聘行为无效。同时招聘程序不到位,其员工档案表没有最终得到总经理认可签字,员工不能上班。④ 新聘员工和新设岗位的工资由用人部门在招聘前申请(提议),部门审核,总经理最终决定。2、员工被录用后的安置管理① 人事部门即时安排生活/住宿事宜;② 人事部门将录用人员与用人部门办理交接手续;③ 人事部门给新员工办理工作证,新员工须交 3 相片到人事部,以便办理工作证,上班期间必须佩带工作证,违者罚款 10 元/次;④ 人事部门给新员工即时办理“考勤卡”;⑤ 人事部门给上班七天后的新员工发厂服,每人领取两套,上班时间不穿厂服者处罚 10 元/次。第三章 员工考勤管理1、员工作息时间管理 7:40-18:20 上/下班打卡制度:⑴公司员工除经批准出差的人员外,一律试行打卡制度,由执勤保安人员监督执行。其上下班时间一律实行“打卡制”的考勤管理,同时任何情况下员工要亲自打卡,代理和委托他人打卡者处罚双方各 50 元/次;⑵因公不能准时打卡者,向上级说明原因后,可在“考勤卡”写明,由上级签字;⑶既无打卡又无登记,也没有被批准的请假单的情况下,公司不但不认可出勤,还要以旷工处理;⑷打了上班卡后还到厂门外,或到宿舍围的,每次处罚 10 元,情节严重的当旷工处理,(包括上班时间无故出厂门在);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条件:⑴迟到/早退的单次时间达 5 分钟为迟到/早退,不经请假批准未上班的时间达 2 个小时为旷工(包括加班在);⑵以每月迟到 3 次,迟到超过 3 次每增加一次则扣 20 元。⑶旷工时间 2-4 小时根据半天计算旷工,旷工时间达 5-8 小时根据旷工1 天计算。每旷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资,连续旷工二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注:自动离职不结算任何情况的工资);(4)因急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