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主任、副主任(医师、护师、药师、技师)职称(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申报条件和职称论文要求注:本文档整理于各项参考资料,仅供参考之用。论文要求: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 CN 或 ISSN 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3 篇,每篇字数 1500 字以上;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的有 ISBN 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1 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纳的教材 1 部,字数 3 万字以上。正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 CN 或 ISSN 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医学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5 篇,每篇字数 1500 字以上;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的有 ISBN 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1 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纳的教材 1 部,字数 5 万字以上。注:论文发表可以联系学苑论文发表中心,中心提供论文的写作与快速发表,可录用后付费,电话 18610589336;QQ869862058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卫生行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第二条 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必须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承担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第三条 在本评审标准中,将卫生系列划分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辅助技术、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科学讨论和药学(中药学)七个大的专业学科。其资格名称分别为:一、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其中,卫生检验等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三、医学辅助技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四、护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五、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六、医学科学讨论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讨论员、讨论员;七、药学(中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