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缙云县银岭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等 79 家企业(名单附后,下称当事人) 违反国家有关企业年度检验的规定,未在我局《未参加年检企业公告》规定期限内提交企业年检材料,参加2024 年度企业年检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属不根据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缙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未年检企业拟吊销听证公告缙工商〔2024〕72 号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吊销上述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有陈述、申辩、进行听证的权利
如要求陈述、申辩或者进行听证,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公告内容同时在缙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各工商所公告栏张贴,在红盾信息网(http://www
com/)和《今日缙云》上发布
附件:2024 年度未年检拟吊销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附件2024 年度未年检拟吊销企业名单序号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13325261001578 缙云县银岭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虞官银23325261001634 缙云县邮政局新建邮政支局储蓄所陈国强33325261001645 缙云县双丰农牧产销专业合作社施耀升43325261001658 缙云县畲村肉牛专业合作社陶孟军53325262000235 浙江康帝竹木有限公司楼成康63325262000410 缙云县安达民用爆破器材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丁文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