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点线路管理制度 第一条 弱电间是网点至总行信息传输的中转站,为了保证网络通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弱电间钥匙由专人保管,不能随意转借,丢失要与时声明
第三条 设备管理人员应该定期检查交换机等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查看线缆是否出现松动;离开时察看灯、锁是否关好
第四条 非工作人员、外单位来访人员应不允许进入弱电间
第五条 弱电间中的交换机等硬件设备,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弱电间机柜不应随意拖动
第六条 弱电间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
弱电间管理员须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
禁止将弱电间的电源引出挪做它用,确保机房安全
第七条 管理员应对本地局域网络线路进行登记,明确每根线缆终端所在位置
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不可对光纤、网线与各种设备进行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第八条 非弱电间工作人员不准擅自操作弱电间任何设备
第九条 任何人员进入弱电间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十条 严禁在弱电间吸烟、喝酒、饮食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人员应密切监视弱电间中的设备运行状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二条 若出现网络不通畅应该拨打 86261051 报修,与时通知电子商务局
第十三条 网络管理人员在处理故障申报问题时必须做相应的记录,以备查询
第十四条 网络管理人员在进行材料设备更换、采购时需要向主管人员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材料设备的更换、采购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市分公司营业网点计算机环境建设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营业网点计算机应用环境建设工作,保障营业网点计算机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市分公司所辖营业网点
第三条本规根据相关制度制定,兼顾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的原则
营业网点的建设和验收工作根据本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