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退还本人原有荒地的申请报告 板桥镇人民政府:壕洼村驻村工作组: 事有壕洼村三社何德保等人,要求镇政府退还原在壕洼干渠四至五斗(现贾进农场)之间的沙地荒地 228 亩。 事实与理由;1989 年春节刚过,原壕洼一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三个社长(注:书记王开军、主任董仲爱、社长边开珍、贾登银、李义国)及部分群众把壕洼干渠四至五斗之间的沙地荒 228 亩划分给三个社组织农户开垦耕种,因当时种地效益差,且平整土地劳动强度大,费工费时,人们对那一片高低不平、沙厚土少的贫瘠土地没看在眼里,大部分农户都不愿耕种。随后有一社边开平,二社王有杰、王有龙、张彪年、王茂国,三社何德保、顾天绪、顾天勤 8 户人开发,当年种植葵花,每年春秋两季平整,春夏耕种,至 1995 年,我们种了 6 年。1995 年底,县级财政下放,乡政府把此地征去办农场,搞创收给干部发工资。到 1997 年昔喇渠改线时,占用了土桥村部分土地,乡政府又把此地划给土桥村。土桥村的农户种了一年又想从土桥到壕洼种地路程太远,又把该地以 14 万元卖给古城六社贾进办农场。整个土地的全过程就是这样。现在政府派千名干部下乡给老百姓办实事、难事,为此,我们想现在党和政府非常关注群众利益,我们也把我们的土地问题向镇政府领导和驻村工作组领导全面反映汇报,望各级领导依据我们的实际情况予以处理解决,尽快把我们的土地还给我们为盼。 申请人:壕洼村一社边开平 二社王有杰、王有龙、张彪年、王茂国, 三社何德保、顾天绪、顾天勤 2024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