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闽东北区域合作进展规划1[1]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加速进展,以产业转移、基础设施、生产要素互动为基础的区域经济合作也在加快形成。在海峡西岸经济区范围内,加强闽东北区域经济合作,既是推动区域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进展的需要,也是各市区域经济进展的重点,对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周边地区经济合作、实现闽东北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合作现状(一)合作历程福建省是最早实施区域经济合作的省份之一。20 世纪 80 年代初提出“念好山海经、建设八大基地”,90 年代提出“沿海、山区一盘棋”以及“南北拓展,中部开花,连片开发,山海协作,共同进展”思路,21 世纪初提出构建“三条战略通道”,2024 年提出构建“互利共赢协作支撑体系”,2024 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跨省区域合作”。加强省内闽东北、闽西南“两翼”以及闽浙赣、闽粤赣等跨省区域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区域合作机制,对推动区域经济进展将产生重要影响。纵观闽东北区域经济合作,大致可分为四个进展阶段:1、起步阶段(1986--1991 年)。1986 年福州、南平、宁德、莆田、三明市本着优势互补、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每年召开一次恳谈会,推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组织开展以企业合作为基础,行业联合为骨架,资金融通为纽带,科技联合为突破的横向经济联合,探究各市经济协作进展途径。据不完全统计,五年间各地市签订各种合作协议 622 项,成交金额 10 亿元以上,1991 年合作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269 亿元。2、进展阶段(1992--1995 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加快区域经济进展、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成为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闽东北区域把“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调整为“政府引导、行业搭台、企业唱戏”,提出以福州中心城市为依托,促进区域经济合理布局的合作方向,制订了《协作区章程》、《区域经济协作规划》、《推动闽东北经济协1作区进展若干规定》等。合作区内有 24 个县(市、区)结成 19 个对子,联合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 104 个,总投资 9 亿元,开展商品沟通 10 多亿元,建立 21个行业协作网络,1995 年合作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1085 亿元。3、拓展阶段(1996--2024 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推动,福建省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繁荣带、构建三条战略通道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