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耀珠刘汉梅朱芳菲邵长朴孟玉婵卢北斗赵龙飞刘良秋金耀珠1996 年 12 月第一次修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68905—1996、八前本标准是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 480:1974《电气设备中六氟化硫气体检验导则》和 376:1971《新六氟化硫的规范和验收》以及 376A:1973、376B:1974 的补充件,对 8905—88《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进行的第一次修订。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等效。本标准在编写上与 480、376 内容差别在于增加了第 7 章“设备中六氟化硫气体的安全管理”和第 8 章“检测标准与周期”。变更前版的主要内容:1•第 3 章中六氟化硫气体密度按 376 和 480 改为六氟化硫气体在常温常压下的密度为6.16g。2•第 8 章中六氟化硫设备中气体湿度允许含量随温度的改变而变化,因此,规定在 20°C条件下测量与换算。3. 六氟化硫杂质含量的测定采用 12022 中 4.2、4.4、4.5、4.6、4.7 条的测定方法。一并列在第 9 章中。4. 本标准保留前言,增加了前言。本标准从 1997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8905—88。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高压开关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 8905—88 修订工作由下列单位组成: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化工部黎明化工研究院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武汉钢铁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 1988 年 3 月首次发布,1•关于有关技术问题的规定,是由技术委员会所有国家委员会中的专业代表提出的。尽可能对这项学科在国际上取得一致意见。2•这次决议是依据美国的推荐,由国际性组织认可的。3•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希望所有的国家委员会采用这个文本作为国家标准。介绍的标准是在国际环境允许的范围之内,推荐的标准和国家之间的任何分歧,应在国家标准中明确指出。本标准是第 10C 技术委员会:“液态和气态绝缘材料”起草的。草案于 1969 年在德黑兰和 1970 年在布鲁塞尔开会讨论,送请国际委员会于 1971 年 9 月批准。国际委员会提出修改 376 号文第 7 章。第 9 章于 1973 年 1 月批准。第 7 章于 1972 年 5 月在卢布尔雅市开会讨论批准。参加国际委员会投票的国家公布如下:澳大利亚、德国、南非、比利时、以色列、瑞典、加拿大、意大利、瑞士、(前)捷克斯洛伐克、日本、土耳其、丹麦、荷兰、(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