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稳妥、安全有序推进我乡新冠病毒疫苗(以下简称“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总体方案》、《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及《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1. 接种人数:在 2021 年 6 月 15 日前,为全乡 40%的人口接种疫苗。2. 接种人群:本轮接种对象年龄为 18-59 周岁(含 18 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实际接种日。优先接种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如移民、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人员和出国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公安、消防、应急、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各类学校教职员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缓解输入性疫情防控巨大压力,降低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二、实施步骤为使本轮疫苗接种工作稳妥实施,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部署阶段(2021 年 3 月 28 日开始)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疫苗接种实施方案;通过广播、上门入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广泛宣传发动,增加群众对疫苗的认识和了解,营造全民接种、主动接种的良好社会氛围。第二阶段:工作准备阶段(2021 年 3 月 26 日-3 月 31 日)1.设置疫苗接种点。根据接种目标人数,现有设施条件和服务区域,按要求科学合理设置疫苗接种点在卫生院。2.人员配备培训。卫生院按照接种任务配备足够的接种人员,及时针对预防接种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等开展培训,所有参与接种和医疗救治的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每个接种现场必须有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派驻的急救人员,并备有必要的急救设备、药品、救护车。3. 接种人员摸底。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部门准备并启动接种工作,于 3 月 31 日前完成接种人群的调查摸底登记工作,及时向乡级报备摸底情况。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1 年 4 月 1 日-6 月 15 日)分阶段接种。根据配送的疫苗时间和数量科学制定接种计划,合理安排每日接种人数,分片分村有序开展疫苗的接种工作。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和“三查七对一验证”的原则规范操作,开展健康询问、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