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审计合同(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甲方(委托方):公司乙方(受托方):会计师事务所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中国航油21.委托事项;2.审计费用及支付方式;3.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4.甲方权利义务;5.乙方权利义务;6.保密条款;7.违约责任;8.不可抗力;9.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10.合同的变更;11.合同的终止;12.合同的转让;13.通知和送达;14.补充协议与附件;15.合同的生效及其他。3合同正文甲方(委托方):公司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受托方):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事项: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下述第项进行专项审计:1.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4. 会计报表内的特定项目审计;5. 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况审计;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具体审计业务如下:(1);(2)。7. 本项审计业务预定在年月日前完成现场工作。如有特殊情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第二条审计费用及支付方式:1.双方约定完成本项业务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整(RMB 元)。42.支付方式:2.1 甲方在本审计合同签署后—日内,支付费用总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RMB 元);2.2 乙方交付审计报告并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人民大写元整(RMB 元)。3. 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相关费用如差旅、食宿等费用,按照下列方式第—种方式执行:3.1 甲方另行全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具体办法为:按照不高于甲方普通工作人员标准,由乙方先行垫付,审计事项完成后由甲方实报实销。3.2 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在每一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在上述付款期限之前—天开具并向甲方提交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甲方付款,乙方拒绝提供正式发票或所提供发票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审计费用。5. 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增加审计程序使实际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确认是否接受乙方增加审计费用的请求。6. 审计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中止审计,双方应当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