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安 管 理规章制度保安部管理制度第一章保安员管理制度第一条.模范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条.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维护公司和住户的财产、人身安全,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第三条.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第四条.仪容整洁,精神饱满,文明礼貌执勤,24 小时热忱为客户服务。第五条.值班时严禁睡觉、串岗;禁止喝酒、吸烟、吃零食;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看报书;不准做其他与值班执勤无关的事,休息时间除外。第六条.精诚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漫骂斗殴;不准包庇坏人,不准索贿受贿,不准徇私舞弊。第七条.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第九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第二章保安员值班制度第十条.保安员值班实行 24 小时三班轮值制,做好门前和小区内安全防范工作。第十一条.门前值班与巡逻执勤实行岗位轮换交接制,各岗位保安人员应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整个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第十二条.门卫值班必须严格审查人员、物品和车辆的出入管理,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手续;维护大门进出秩序和门卫区域的清洁卫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第十三条.巡逻值勤队负责检查各项安全设施和公共照明;纠正流动人员的违章现象;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禁止赌博、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事件在执勤范围内发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发现可疑情形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严格执行巡逻登记手续,配合公安机关检查住户情况,协助门卫做好其他工作。第十四条.当值保安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规范填写各种登记资料,做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汇报工作情况;向领导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十五条.保安员必须服从管理部门的领导,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和本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非紧急情况不得擅离职守。第三章门卫管理(工作)制度第十六条.门卫值班室是保安员工作执勤场所,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滞留。第十七条.保安员实行 24 小时全天候三班轮值制度。当班人员须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第十八条.门卫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持室内及周边环境清洁,服装整齐、仪容端庄、礼貌服务、文明执勤。第十九条.对进出工作范围的施工人员要认真查验管理部签发的“临时出入证”,确认无误后放行,禁止各类闲杂要员进入。第二十条.对进出的各类车辆及人员,应先敬礼再履行执勤程序,保持交通秩序通畅。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