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发布“十项导则”对企业复工做出最严要求具体内容如下:一、严格强化企业防控意识
企业必须遵守浙江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
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工作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严格建立人员管控清单
严格排查每位返岗人员近14天内外出史或病例接触史
对返岗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武汉)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要求其暂时不要返岗;对已经到甬的应严格落实自到甬之日起为期14天的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近日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员工,应推迟其返岗时间,督促其去医院就诊,并追踪其诊断结果,完全康复后方可返岗
对湖北(武汉)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籍的员工,一律要求其推迟返岗
家人有湖北(武汉)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病例接触史的员工,应主动向企业申报
四、严格执行“一人一表”制度
企业要提前主动与返岗员工进行联系,进行“一人一表”登记,内容包括本人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湖北(武汉)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信息
五、严格落实交通组织措施
企业要全程掌握每名返甬员工返企方式、时间,做好汇总登记
加强员工上下班交通管理,督促乘坐通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员工必需佩戴防护口罩
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严格防止交叉感染
六、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一)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
在企业大门或其他通风良好处设置体温测量点,安排专人对员工进入企业前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
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
5℃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