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车辆管理制度为法律规范中贵管线天水项目部车辆租赁、使用、结算管理制度,促进内部车辆和外租车辆管理法律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人员及车辆的安全保障和车辆使用效率,结合中贵管线天水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司机管理制度第一条、对拟聘用的车辆司机应做以下资格审查:1、司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国家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龄 3 年以上
3、指定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合格证明
4、对于货运车辆司机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
第二条、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熟悉当地道路情况
第三条、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员超速,严禁司机、乘员不系安全带,如有违反的一次给于司机罚款 1000 元
第四条、严禁不根据规定路线行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在驾车时使用手机、严禁在车内吸烟、严禁人货混装
违反者一次罚款 100 元
第五条、严禁疲劳驾驶,司机连续长途驾车超过 3 小时应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 20分钟
违反者一次罚款 100 元
第六条、司机上岗后项目部应指派车辆,做到专人专车,严禁私自窜岗,私换车辆,私自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
一经发现,对司机和驾车人各罚款 500 元
第七条、司机必须听从带车人的安排,如带车人要求路线与行车任务单路线不一致时应及时与车辆调度联系,车辆调度同意后才能改变路线,若车辆调度不同意改变路线时,司机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否则将给于司机每次 200 元罚款
如无带车人时,应严格根据行车任务单行车
第八条、严格执行谁带车谁负责餐饮、食宿,如无人带车,根据出差管理规定进行补贴
第九条、司机出车前应接车辆调度的通知或接《派车单》后才能出车,司机严禁私自出车,如有特别情况(紧急事件处理、车辆调度不在的等)下,司机应及时向车辆调度补报,特别情况不补报的按私自出车处理,不计当日考勤
第十条、司机需请假时应提前向车辆调度汇报,应得到车辆调度同意后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