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劳动权利保护讨论 高职院校毕业生劳动权利保护的现状 (一)应届毕业生劳动权利保护意识的状况校内应届毕业生对劳动权利的法律规定知之甚少,对于就业求职中的一系列常识性的劳动权利的法律规定是学生就业前应必备的知识,然而,笔者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学生的回答不尽如人意,原因是学生知之甚少,所以应加大培育力度及宣传力度,使应届毕业生准备充分
例如了解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了解用人单位给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五险一金待遇,了解当出现扣押证照才能就业情况时的应对措施,了解收取费用的工作单位最大可能是诈骗者,以及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能够圆满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已工作毕业生劳动权利保护的状况 1
用人单位与已就业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多存在不平等、不法律规范及不合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是劳动者权利的基本保障
然而目前许多用人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严重侵犯了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即使与毕业生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签约双方地位的不平等,高职毕业生就业难,使得劳动合同的内容往往不能体现毕业生的意志
合同的内容是事先制定好的格式化、定型化的条款,而作为合同另一方的毕业生根本没有修改的权利
毕业生只有签约或不签约的选择自由,毕业生被迫接受企业的劳动合同,被迫接受合同不合理以至不合法的条款
用人单位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方面不能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周末及法定节日休息的权利,以及有关加班工资加倍的规定,以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然而目前大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高职毕业生就业较多的小型公司企业,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每天都超过了八个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时间,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方面不能严格遵守法律,劳动权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