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预算编制的状况与举措 高等院校的部门预算目标是编制科学、法律规范、明细的部门预算,为国库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制造条件
部门预算既包括一般预算收支计划,又包括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计划;既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支出预算;既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收支计划,又包括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非税收支计划
部门预算是预算管理的核心,预算编制的质量决定了预算执行的质量和预算管理的法律规范化
部门预算是财务工作的核心,高等院校各项事业经费收支应按部门预算执行,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
一、高等院校部门预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研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因素的不确定性,给财务部门编制收入预算带来难度 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凡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均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但是,由于高等院校资金来源日趋多元化,科研事业收入主要是以科研项目争取的科研经费
高等院校每年都会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大量的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取得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难以预测收入数额,把科研经费列入“部门预算”范围,工作量和难度都很大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由于实行零余额账户等原因,这些收入均具有不确定性,给财务部门编制收入预算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导致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与决算目标偏离较大 下达的部门预算是由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非税收入、上年结转专项资金组成
部门决算按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规定包括所有的收支,如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从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目前大部分高等院校采纳的是零基预算法,这种编制方法导致与决算编制存在差异,难以进行绩效考核,容易造成预决算无法对比、预算执行差额存在就是合理的假定,从而在客观上造成一所学校预决算收支差额大,使预决算目标偏离较大
(三)预算科目设置和使用不法律规范,预算科目细化不够完善 预算编制人员在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