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创业教育系统思考 一、高职创业教育内在逻辑:理念、本质和定位 在我国职业教育的进展进程中,曾先后出现过“知识本位”、“能力本位”、“人格本位”和“素养本位”等体现不同职业教育价值观的基本理念。学术界对理念内涵的探讨虽处于不断概括与深化之中,但“教育理念创新对教育实践创新的先导功能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2]无论从职业教育理念层次还是从不同职业教育理念所存在方式,我们均可感受和意识到:职业教育理念的不断进展与变化不仅具有对职业教育实践的反思、法律规范和指导特征,同样理念也是以职业教育的实践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基础。需强调的是,一种教育理念的提出总有其特别的时代背景与问题的针对性。综观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展趋势,导致全球范围内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的转变,出现全球性的工作机会持续成少的状况。为了能尽快摆脱此困境,包括配合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均把创业作为解决青年失业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围绕教育改革和讨论项目的创业教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从 1989 年至 1991 年专门召开了 3 次国际性会议。依据三次会议所提出的目标、界定的概念和概念框架及三次会议所提供的各国经验,可以推知:创业教育负载着“人们一定的价值倾向和价值选择,其推断性的陈述,相当于‘纲领性定义’”,[3]并具有导向性、前瞻性和法律规范性的特征。与此同时,作为现阶段“教育理念的本质在教育实践不断进展地积淀、概括与升华”;[4]和教育特别本质和规律的反映,高职创业教育目标中不仅包含职业教育最终目的中内在“有业”和“乐业”的两个层次,同样具有符合现代社会需要和现代人特征的层次。创业教育本质内涵则反映在通过培育受教育者的自谋职业、创业致富能力和本领、培育从事创业实践活动所具备知识、技能、能力和心理品质、培育其具有开创性的社会变革参加者等彼此紧密相联却又是逐步递进三层含义,不仅较好诠释了高职创业教育对就业教育的超越,更反映出素养教育和经济社会转型间的特征关系。我们常说能力培育是教育讨论的基本问题,然而要培育学生什么样的职业能力,则是跨越教育系统和经济系统的综合性社会问题,决定权在于社会经济领域的需要。[5]基于此,高职创业教育的提出,与其说在某种程度上是职业教育为适应区域经济生活巨变而主动寻求变化的结果;意味着对职业教育与经济间关系的一种新的认识,是对职业教育经济功能的一种现代注释,[6]倒不如讲职业院校“作为一个以育人为核心的特别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