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ZJXM101 合同编号: 20111115 镇江益华广场一期工程1#主楼支护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镇江华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常州鼎达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 日 期: 二 0 一一 年十一月十五日 目 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 定义2、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3、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人员、设备4、 发包人责任5、 承包人责任6、 工程监理7、 工程造价8、 工期管理9、 质量管理10、工地现场管理11、工程管理12、材料设备13、工程担保14、工程进度款的核实与支付15、工程变更16、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17、竣工结算18、违约金19、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20、不可抗力21、保险和担保22、违约和争议23、合同解除24、其他25、合同生效与终止26、合同份数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镇江华龙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常州市鼎达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镇江益华广场 1# 主楼支护工程 工程地点:镇江市大港新区港中路 工程内容: 1# 主楼支护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1
工程范围为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所含全部规定内容
2.工程内容:以承包人对本工程的招标图纸、文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图纸说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等内容的施工工程、材料、费用、验收资料以及相关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工程项目为承包内容
具体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1#主楼支护,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3. 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制作、包安装、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临时水电费、包协调各方面关系、包验收合格等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30 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