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德育学分制探讨 1 德育学分制的内涵及特点 学分制首创于美国哈佛大学,随着选修制的产生而进展建立起来,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教学管理制度。1978 年后国内一些大学开始陆续尝试并推广,目前已在国内大部分高职院校全面推行。学分制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弹性、灵活、兼容”[1],创设了一种“个性化”学习和成长的外部环境,其核心是让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根据社会需求情况,自主选择进展方向,满足社会需求,实现自身进展与社会需求的一致性。德育学分制是借鉴学分制管理模式对学生开展德育工作,即设计并实施在一定的德育目标指引下,系统推动学生德育工作(包括教育及实践等),通过统一规划学校德育工作中的理论学习、行为养成、社会实践、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就业与创业教育等多方面的内容,鼓舞学生积极主动参加到各项德育活动中,通过课堂理论学习、日常行为及参加各类实践活动等的表现,对其进行过程性的、较为全面和客观的评价,以此作为评优及各类推举等的依据,强化学生的自律意识,加强德育工作的系统性、法律规范性和实效性。德育学分制的基本特征如下。首先,系统性。系统性是根据职业教育人才培育目标,整体规划德育学分制的各个组成部分,在考虑到德育目标与德育内容一致性,德育过程和德育评价一致性及课程设计与实践活动一致性的基础上,开展一系列整体建设工作,即课程体系建设、“校本化”德育建设、校内外德育实践资源建设、德育实践活动建设、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体系建设、组织保障体系建设等,同时还要注重各项教育活动及工作之间的层次性及逻辑性,做到明确目标、整体设计、重在建设、有序推动,从而突出系统性的特点。其次,实践性。德育工作重在实践,学生在学校创设的各种德育实践活动中,通过亲身感受,获得亲身体验,边体验边感悟,边行动边思考,实现“在做中学,在学中做”,达到知行合一的目的。与之相应,德育学分制是对学生日常各种行为及表现的一种全过程记录,不仅包括学生日常遵规守纪、言行举止的情况,还包括在老师指导下学生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完成实践任务的情况,体现出了德育工作实践性、过程性的特点。再次,开放性。德育学分制实施过程中要力求体现出学分制的基本特点,即“弹性、灵活、兼容”,具有开放性,突出个性化、特色化教育。开放性主要体现在德育内容、方式及评价方法上。德育内容要贴近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实际,同时做到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