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JYVP-ZXYH-2013-018- 金元惠理保障房 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适用于基金公司多个客户特定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人:上海金元惠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金元惠理保障房 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提示函尊敬的投资者:当您参与本资产管理计划时,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对相关风险提示如下,请认真阅读。(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计划财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二)投资者在参与本资产管理计划之前,请仔细阅读资产管理合同,全面认识本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三)本资产管理计划用款项目作为与地方政府投资相关的建设项目,其还款来源受到国家及地区政策因素影响较大,当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地方政府预算发生调整时,可能给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本金的回收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带来一定的风险。尽管资产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财产,委托财产仍有出现高于过往最高损失的可能性。投资者应在充分了解上述风险并确认自身可以承担上述风险的前提下参与本资产管理计划。(四)参与资产管理计划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包括管理费、托管费、投资顾问费及认购、参与、退出、违约退出等费用(如有)。(五)资产计划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提供标准化服务,不提供投资咨询等个性化服务。(六)资产计划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义务。(七)资产管理人管理的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存在风险。投资者在选择投资产品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本资产管理计划前应仔细阅读资产管理合同中有关风险揭示条款中所反映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资产管理计划前,应对所有相关风险有充分的了解与认识,认真考虑是否投资本资产管理计划。金元惠理保障房 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提示函回执上海金元惠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人/本机构声明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资产管理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及所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本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符合本人/本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