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220。01C802012—02-10 发布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653-201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2012—03—01 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7/T653—2012IIIDB37/T653—20123DB37/T653—201223.3多产权多家单位合用同一建筑物多个产权单位共同使用,或多个产权单位和租赁单位共同使用,或多个租赁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4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和消防设施4.1消防安全组织制度4.1.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4.1.2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宜配备专业消防安保人员。4.1.3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记录齐全。4.1.4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公布实施;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培训等工作情况的记录齐全。4.1.5消防安全培训到位,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培训一次,并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4.1.6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4.1.7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4.2消防设施4.2.1消防安全疏散设施4.2.1.1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形式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符合要求,完整好用。4.2.1.2经营和生产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并落实管理责任。4.2.1.3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使用推闩式疏散门;其他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4.2.1.4应在房间、走道、厅堂等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疏散路线图。宾馆、饭店等应向住宿旅客提供书面消防安全注意事项。4.2.2火灾报警及灭火设施器材4.2.2.1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4.2.2.2室内消火栓数量、水压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