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 年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条例 随着教育的改革,各个学校对实习工作更为看重,对于实习教学工作也重视起来,你知道哪些管理条例
下面我带来的是 20XX 年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实习教学是高校人才培育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主要环节,是完成在校教学计划的最后教学阶段,是培育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提高理论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的重要步骤
我校仔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事业方针,为加强对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与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依据国家教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高〔1992〕8 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4 号)精神修订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第三条 学校教务部是实习教学管理与协调的主要责任部门,其职责为: 1
负责制定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管理、检查与评估标准; 2
负责审核各专业实习教学计划; 3
负责组织各院(系、部)修订实习大纲、完善实习质量标准; 4
负责督促、检查、协调各院(系、部)开展实习教学工作; 5
负责实习教学的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 6
协调学校与各实践教学基地的关系; 7
负责统筹安排实习分配工作; 8
积极组织实践教学的理论讨论,不断探究实践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条 教学院(系、部)是负责实习大纲制定及实习管理的责任部门,其职责为: 1
负责本专业实习大纲、实习质量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2
负责本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联络; 3
协助教务部做好本专业学生实习分配工作; 4
协助教务部做好实践教学基地检查评估工作; 5
做好其他实习教学相关工作
第五条 学务部是负责实习学生事务性工作的管理部门,其职责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