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处室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依据县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塔县城乡寄宿制小学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牢固树立安全进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稳定“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实行组长(一把手)负总责,副组长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各处室对责任范围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塔县城乡寄宿制小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如下:组 长:武建芳(校长、书记)副组长:阿尔曼江、开巴奴、甫孜克成 员:李书斌、张元泰、卡日湾、陈新玉、古丽娜尔、木拉提比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总务处,由李书斌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相关事宜
二、进一步明确安全稳定工作职责(一)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仔细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校安全稳定规章管理制度、职责、预案等;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职责情况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稳定工作全权负责;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稳定工作的综合监督、统筹协调、事故处置,根据分工,对分管范围以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二)学校各处室安全稳定工作职责1、总务处: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和老师和学生安全逃生应急演习;负责组织学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负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助学校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协助学校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学校重大安全稳定事故处理的后勤保障;负责协助处理布局规划、校舍建设等安全稳定事件;负责强抓校舍和在建工程消防、防雷、防汛、抗旱救灾和地质灾害等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