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间安全生产整治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进展”理念,以“三深化”和“三推动”为重要抓手,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 (二)整治重点 1.煤矿:正在实施整合的煤矿,从现在起至月日停止一切整合,只允许进行必要的通风排水工作,每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 5 人;确需下井维修维护矿井巷道的须报经市政府批准,每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 9 人;严禁煤矿企业私自恢复安装矿井提升设备,违法组织生产。各产煤县(区)政府要逐矿派驻停产监督员,实行24 小时死盯死守,严防违法违规生产。正常生产的煤矿企业(如元氏国有煤矿)要仔细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防治水工作,对重点部位和环节实行不间断地监控。严防春节及“两会”期间赶时间抢进度、突击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责任单位:各产煤县(区)政府,市安监局、公安局。 2.非煤矿山:以平山、灵寿、井陉、赞皇、行唐等县为重点,深化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对盗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露天高陡边坡稳定性监测,继续加大非煤矿山特别是井工开采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仔细抓好节后复工监管,严格组织复工验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不得进行复工。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市国土局、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电业局。 3.危险化学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等各环节的监管,从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入手,深化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监控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措施是否存在问题。对危险性高、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要实行防范措施,并列出搬迁计划或加快实施搬迁。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4.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全面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