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为项目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开发企业签订有关工作合同
为明确其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须在合同签订时,按照相关规定书面落实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造价控制中心为合同监管的归口部门
2监理合同管理2
5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范围:按 2001 年 1 月 17 日建设部令第 86 号及省、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监理单位的确定一般通过招标方式进行
项目监理部人员组成:工程造价在 5000 万元以下的应由 4-7 人组成,1 亿元以下的应由 6-8 人组成,5 亿元以下的应由 7-10 人组成,5 亿元以上的应由 8-12 人组成
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技术总监、现场代表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监理合同自开始实施至完成,多层及小高层建筑监理时限为一年,高层建筑根据《工期定额》确定合理的监理期限
监理费的计算:按附表费率的 60%计取
附:监理费率一览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2
16成片开发建设且同期开工的同类项目尽量委托一家单位实施监理,但无论有几家单位参与监理工作,均按该项目的总造价计算监理费率
合同中应注明项目监理部人员名单,包括专业、证号、职称等,若更换人员应书面提出并经建设单位技术总监同意
因监理人合理化建议使工程实际费用降低或避免损失,按工程费用实际节省额(避免损伤额)的 20%奖励监理人
监理人若发现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可向集团公司技术总监匿名举报,经查实后奖励第一发现人最低 5000 元,如果非监理单位人员发现上述情况至工程隐蔽时或 8 小时后监理人仍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