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管理从头开始 不久前,卫生部国家临床检验中心主任申子瑜教授在“广东省临床检验实验室管理学术会议”上明确指出,我国第一部《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有望于 2025 年年底正式出台。 申子瑜在会议上表示,《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目前我国医院临床实验室管理因没有一部统一的管理办法而产生的管理问题将得到彻底改善,并促使我国临床实验室管理模式与发达国家的管理模式接轨,我国检验医学管理也将迈入法制化和法律规范化的轨道。但申子瑜特别强调:“这也将给现在的所有医院临床实验室管理带来巨大挑战。” 临床实验室管理现状 据申子瑜教授介绍,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 2025 发布的《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专用要求》文件规定,以诊断、预防、治疗人体疾病或评估人体健康状况为目的,对取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理学、细胞学、病理学或其它检验的实验室,都统称为临床实验室或医学实验室。也就是说,我国医院的检验科和临床科室所属的实验室、门诊部所属的实验室、采供血机构所属的实验室、独立的临床检验所等机构所属的实验室都应划归为医学实验室范畴。 北京市临床检验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检验科专家王清涛教授介绍,2025 年 11 月~2025 年 1 月,北京市临床检验中心组织 32 位检验专家对北京市49 家三级医疗单位的 237 个临床实验室进行了调查验收。根据 2025 年由北京市颁布的《北京市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拟定了“人员资格”,“仪器、试剂”,“室内质量控制”,“室间质量评价”等 8方面 30 多项内容,由专家组进行现场调查,逐一记录每个调查项目存在的问题,以满意、缺陷或不满意进行评价,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 结果显示,检验科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标准操作规程文件不法律规范,室内质量控制记录、失控记录不完整等 7 项,在所调查的 30 多项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在缺陷级别上。其它临床实验室存在的问题除上述 7 项外,尚包括“设备校准”及“室间质量评价”方面的 6 项;除存在有缺陷级别问题外,还有许多问题为不满意级别。 广州市金域医学检验中心副总经理胡朝晖博士则认为,王清涛提到的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临床实验室的内部管理方面,其外部管理实际上也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临床实验室管理缺乏法规文件的指导。由于《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还未出台,国家对临床实验室该怎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