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增强学生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本科生中实行创新学分制度,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第一课堂以外的科技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成果,经学院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授予创新学分的成果范围主要包括:学术论文类、科研项目类、发明创造类、学科竞赛类、社会实践类、专业技能类
第二条 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1
学术论文类学术论文类创新学分认定标准项 目发表作品类别创新学分学术论文被 SCI SSCI EI 收录第一作者10核心刊物第一作者5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第一作者2注:排名第二、第三的作者以第一作者为基准,依次乘以系数0
文艺作品视同学术论文
科研项目类参加省级、市级及院级大学生科学研究及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的学生完成科研训练全过程,结题后可获得相应创新学分
大学生科学研究及创新实践项目创新学分认定标准项目类别项目成员创新学分(省级)完成立项申报、实验研究、结题等全过程并项目结题通过验收项目负责人3其他参与者2(市级)完成立项申报、实验研究、结题等全过程并项目结题通过验收项目负责人2其他参与者1(院级)完成立项申报、实验研究、结题等全过程并项目结题通过验收项目负责人2其他参与者1注:企业资助的项目经批准可相当于院级项目
发明创造类包括各类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等,专利获准以缴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专利证书为准
发明创造类创新学分认定标准项 目专利类型创新学分专利发明专利第一专利人8实用新型第一专利人6外观设计第一专利人4注:第二专利人以下创新学分计算以第一专利人得分为基准,依次乘以系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