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讨论 摘要:身为政府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与时俱进,积极地改革创新,优化方案,做到对工程质量的“真正监督,严格管理”。同时,应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提高质量管理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仔细把控各个环节,实施全方位、多角度的质量监督,最大限度地避开质量问题发生,切实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驾齐驱,为社会制造精品工程铺路垫石。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督管理;优化创新 身为政府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坚持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坚持用客观事实和科学数据说话,提高质量管理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及时公开监管动态,接受公众查询及监督,更好地发挥归口管理、当场办结等便民利民措施的作用,切实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驾齐驱。 1 监督管理模式滞后的表现 被动式管理 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时,并没有完全做到自觉出动、突击检查、积极行使本职权利,而是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才去施施工场地质量控制点进行验收或经过上级领导或部门的特意安排、嘱咐才去施工现场开展阶段性监督检查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尽职尽责,妥善完成本职工作。针对上述现象,作为政府监督部门,务必创新监管模式,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从而提高工作效能,避开浮夸,务实做事。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方式不完善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所采纳的方式落后,与实际情况未能同步,降低了监管工作的质量。此外,政府部门进行监管工作时,需要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导致政府监管的权威性和公益性缺失。质量控制部位设置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到达质量监督控制区域时,应告知质监人员前往施施工场地开展监督检查。但施工单位往往只注重控制区域的安全、可靠,而非控制区域的质量控制不太理想,用“较差”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2 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对质量监督管理起到威慑作用,因此,必须在原有基础上,提高质量监督机构的地位,使其在拥有检查权的同时,拥有更大的行政执法力度,真正发挥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 创新监管方式 应落实质量监督方式,由环环把关、层层控制向突然造访、随机抽查转换同时,务必经工程监理单位将监控履行落实,且应节节相扣,并进行签字认证,代表业主监督把控项目施工质量。作为政府监督机构,要从民众与社会的角度对建设项目施工质量的重点部分展开抽样调查,受查的目标为工程实体和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从大局上掌揽项目建设质量与结构使用安全;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