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工程安全管理措施⒈ 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⑴ 防护用品严禁根据国家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规定的产品和使用。⑵ 安全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⑶ 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根据方案和有关法律规范标准施工设置,并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⑷ 安全防护设施不允许随意更改,当工程情况发生变化时,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过批准时方可变更。⑸ 安全防护设施处挂设相应的标志牌。⒉ 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办法的落实。⑴ 施工场地各部门严格根据责任制,履行自己的职责。⑵ 将生产责任制分经济效益挂钩,奖罚分明,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对执行好的予以表彰,对不负责任的给予批判和处分。⑶ 充分发挥群治群防工作,广泛进行宣贯教育,使人人都明白,除能自觉遵守外,还能监督他人遵守。⑷ 施工场地领导要亲自带头,仔细承担责任、布置计划,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布置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要自觉地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做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的模范。⒊ 安全奖罚安全奖罚办法:⑴ 对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在紧急时刻实行果断措施制止、避开安全事故的发生的有功人员,敢干向不安全行为作斗争的均予以奖励。⑵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无安全保护措施者,罚款 200 元。⑶ 不持证上岗、不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章程工作者罚款 200元。⑷ 明知存在安全隐患、既不汇报又不整顿进行作业者,罚款200 元。⑸ 罚款一律从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