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监控中心隧道监控信息工作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隧道运营安全,确保隧道安全畅通,制定本办法
监控工作范围监控工作主要分为五部分,分别是:隧道设备操作情况、隧道监控设备运转情况、隧道图像巡检情况、特别情况、环境指标情况
设备操作记录 (1)设备:照明、通风、卷帘门、信号灯、消防水泵、紧急电话及有线广播、可变情报板
(2)记录内容:开启和关闭设备的原因、时间及设备编号
(3)情报板发布内容:正常:进入隧道小车左道,大车右道小车请走左道,大车请走右道限速 80,注意安全保持车距、禁止超车雨天:雨天路滑、减速慢行雾天:前方有雾、减速慢行雪天:雪天路滑、减速慢行事故:前方事故、减速慢行前方事故、禁止通行堵车:前方堵车、减速慢行前方堵车、禁止通行施工:前方施工、减速慢行前方施工、限速 304
设备运转情况记录 (1)设备:监控室设备及隧道外场监控设备
(2)记录内容:查看相关设备工作状态,正常的,打√,异常的,打×
图像巡检记录 (1)巡检范围:隧道内所有摄像机监视情况
(2)巡检时间:接班后,每小时全部巡检一次,并记录
(3)巡检内容 ① 违规主线停车
发现车辆在隧道主线违规停车后,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并记录
② 停车带停车
发现车辆在隧道停车带停车后,密切观察 20 分钟
20 分钟后自行开走的,不记录;20 分钟后没有开走的,利用有线广播劝其离开,无效的,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并记录
发现隧道内有行人后,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并记录
发现隧道内有事故后,立即通知隧道消防队、站领导、信息中心、路政、交警,同时对相应路段的信号灯、情报板、照明灯、风机进行操作,并详细记录
发现隧道内有抛撒物时,立即通知就近的值班人员,对抛撒物进行处理,并记录
(4)巡检结果正常的,写“正常”,异常的,在对应摄像机记录内写明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