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厂转让通用合同合同编号:[填写编号]甲方(转让方):[填写甲方名称和地址]乙方(受让方):[填写乙方名称和地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自己拥有的修理厂进行转让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转让事项甲方同意将其名下位于[填写修理厂地址]的修理厂全部转让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修理厂现有的全部老客户和新客户;2
修理厂所拥有的各类设备、机器、工具、检测设备、样机、仪器器材、电子计算机及软件、其他资产(存货除外)以及厂内所拥有的土地和厂房;3
有关的全部许可证、执照和批准文件;4
与修理业务有关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机密和其它智力财产权
二、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1
甲方同意将修理厂转让给乙方,并以人民币[填写金额]元的价格进行转让
乙方同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填写天数]日内将全款付给甲方
付款方式如下:–人民币[填写金额]元,通过银行转账汇款至甲方账户
–人民币[填写金额]元,乙方现金支付给甲方
三、交接与过户1
甲方应保证转让的资产完好无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甲方应依法将转让资产过户给乙方,并尽可能协助乙方完成相关手续
转让完成后,修理厂所有实物、资产、物品、设备、器具等及对客户提供的服务和维修承诺,均由乙方负责
四、风险责任1
转让完成后,所有资产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自购买日起,自行负责修理厂的经营管理和相关合法运营,所有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交易完成后因卖方的原因,交易出现权属问题,卖方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同时退还买方全部购买价款,不负其他任何损失和赔偿责任
五、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本着共商共议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彼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