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吊车工的要求及安全操作我司新厂房所有吊车均为遥控器操纵吊车,年初我司根据现有吊车台数,由公司统一组织 26 人参加了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吊车工培训,现已领取了吊车操作证,加上原来的 14 人,我司现有持吊车操作证人员 40 人,为了进一步保证生产安全特根据我司现有车间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安全操作章程对吊车工提出下述要求:1、所有吊车工必须持证作业(由公司统一发放厂内操作证),在进行操作时将操作证挂于胸前,非吊车工不得使用遥控器进行操作。2、吊车工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3、起吊前要进行认真检查起重机具、工具是否合格、牢靠,确保安全施工。4、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利进行拒绝违章指令。5、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6、立式设备的吊装,应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如需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必须实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7、起吊前应在重物上系上牢固的溜绳,防止重物在吊装过程当中摆动、旋转。8、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须停留应实行可靠的安全措施。9、信号指挥人员要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手势明显准确,应当清楚地凝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10、吊物起吊 200~300mm 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11、吊物悬空运转后空发异常时,指挥者应快速视情况推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退。指挥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12、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13、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 1m。14、两台吊车交叉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互相配合,注意两吊机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以防两吊机相撞、吊物钩挂。哈尔滨变 XXXX 有限责任公司 二 0 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