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一般规定(一)水源工程及取水构筑物监理。对打井过程巡回监理。对于下井管和滤料,引地表水的取水工程,水厂泵房、清水池基础开挖等隐蔽工程,要旁站监理,并仔细做好有关照片和记录备查。(二)机电设备的安装监理。机电设备到施工场地后,监理人员要对产品质量合格证、企业名称、产地进行认定和记录,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对于消毒设备,必须具备卫生部门认证证书;设备安装要求实行旁站监理。(三)管道施工及入户工程监理。管材到施工场地后,监理人员要对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注册证书、质量认证证书等进行核查记录,禁止不符合卫生标准、未经认证的产品进入饮水工程。管道施工安装实行巡回监理,同时做好监理日记、月度报告工作情况。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具体规定(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远离污染源,管理设施必须单独成院。单村供水工程一般分为办公室、生产室、体息室三间;联村规模供水工程一般分为办公室、财务室、生产室、消毒室、化验室、体息室六间。(二)管理院内绿化占地面积不小于管理院总面积的 20%。(三)管理院内、外墙面全部用水泥沙浆或灰粉沙浆粉涮后,用外墙漆进行涂涮美化,不能出现裸砖墙,墙立面距地面 1 米内应以蓝色为主色调,1 米以上以白色为主色调;外墙面要求喷涂宣传标语(红色)、水利标识(蓝色)、供水服务(或维修)热线电话等相关内容。管理房外墙要统一粘贴瓷片美化,内墙要用白色外墙漆或涂料粉刷。一个项目县(市)区工程的外观形象标准要统一。(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 15 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井出现水浑、出沙等问题不能投入使用(施工合同文本中应明确水源井保质年限不低于 15 年)。(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应统一使用高密度 PE 管及其以上符合农村饮用水安全标准的管材。(六)管沟开挖深度应达到 60cm-80cm,回填土的压实系数应不小于 90%,不允许直接将输水管铺设在排水沟内。三、监理人员工作规定在监理过程当中,假如发现监理人员不仔细履行监理职责(包括下述行为:监理人员不到工程现场,检查人员询问时答不上职责范围以内的问题,不按要求做监理资料,对工程存在的不足不提出相应整改意见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将对监理人员给予警告;警告 2 次后仍不改正的,将记入黑名单,取消其从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