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安全工作门卫工作职责1
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空岗,按时交接班并仔细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上报
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当保持校门关闭
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
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
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 110 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
严格防范学校物资流失
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任何人不得在警务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做好警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险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老师和学生安全
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