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加油站应当仔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我检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a.加油站每周组织 1 次安全检查。b.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进行制止和向上级领导反映。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情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没有办法解决的,应书面对上级领导报告,同时实行有效的防范措施。(4)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三级安全教育对生产岗位所有新员工上岗之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2)特别作业安全教育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相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章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3)日常安全教育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 2 次,每次不少于 1 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 2 次,每次不少于 2 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之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根据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